时间:2024-06-07人气:作者:佚名
2024武汉江岸区房地产购房补贴相关政策
一、实施惠民购房补助。
通过“安居链”等房产供应链平台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活动,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30%给予补助(该补助不与第41届房交会契税政策同时享受);对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个人(家庭),购买房屋面积90㎡以下的(包含90㎡),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100%给予补助;购买房屋面积超过90㎡,不超过144㎡的(包含144㎡),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助;购买房屋面积超过144㎡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
二、助力高层次人才安居。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高层次人才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50万元;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万元;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0万元;“武汉英才”入选者、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8万元;“武汉英才·江岸人才”、江岸杰出人才、区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万元;正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员4万元、中级职称人员2万元标准给予购房优惠补助。对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照博士4万元、硕士3万元、全日制本科2万元给予购房优惠补助。
三、促进房屋以旧换新。
鼓励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对接置换购房家庭“以旧换新”需求。金融部门为有关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收旧换新”。为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进一步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成本,提高“以旧换新”效率,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江岸辖区内,个人出售自有存量住房且用于“以旧换新”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对其存量住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助。
四、保障青年租住需求。
优化简化青年人才公寓申报流程,盘活用好闲置房产资源,结合青年特色,新增青年人才公寓1250套。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住青年人才公寓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博士、硕士分别免租2年、1年。
五、鼓励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工商注册地及正常纳税在江岸辖区内的企业购买江岸区内商办类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对其他企业购买江岸区内商办类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在工商注册及税务关系登记在江岸区后,享受同等待遇。
六、提升公共资源配套。
统筹用好江岸区优质品牌教育资源,按照“新建即优质”的原则,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努力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进一步强化教育赋能新建房地产项目的品质提升与公共配套。今年将建成3所中、小学,提供义务段优质教育学位2290个。开展在建在售项目周边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打通10条,开工6条。
七、优化服务要素保障。
坚持招商先行、以需定供,提供定制化、多样化土地产品。用好用足政策举措,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优先推出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地块,打造优质未来住宅。根据招商需求前置规划技术服务,推进项目拿地即开工。多部门多环节开展并联审批、分段审批,压缩项目建设周期,降低综合成本。
以上相关购房补助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本《通知》配合武房发〔2024〕1号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由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7-8283623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来源:大江金岸微信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uaJWKsg7VNjtivTnBIkE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