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6人气:作者:未知
2024-2025年度鹿泉区供热期采暖的用户,本年度收取采暖费的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价格:和上年度供热期价格相同。
上一年度价格:↓ ↓ ↓
a、居民采暖价格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0元(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
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救济户的供暖价格仍执行每采暖期每平米12.2元(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
补充说明: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公摊面积统一按15%扣减。
b、非居民采暖价格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按建筑面积)。
二、收费起止时间:
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1月 10日(周六、日不休)。
三、收费地址:
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口东北角,供热营业大厅,电话 82108209
四、收费方式:
1、现金或“POS”机刷卡。
2、微信在线支付。
操作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 在线缴费→房屋绑定→根据用户编号查询绑定→缴费(如果出现操作失误,请点击“解绑房屋”后按上述步骤从新操作。)交费后自动生成电子发票,用户预留的电话号码会收到一条诺诺网的短信,打开链接可自行下载打印。
“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网址公众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缴费
3、微信当面支付。
五、上年度供热期热计量节能退费用户
请携带《供热使用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营业大厅办理。
六、暂停供暖
本年度不用热户,需携带《供热使用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供热营业大厅办理报停,连续多个采暖期暂停用热的,热用户不需要逐年申请。
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
七、补办《供热使用证》
需携带房本或购房协议,工本费5元。
特别提示:到供热营业大厅办理所有业务,请务必携带《供热使用证》,同时为了方便大家,请尽量通过微信在线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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