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3人气:作者:佚名
南阳失业保险参保对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4.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010年10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第五章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南阳失业保险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0)人喜欢2024-01-23河南省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0)人喜欢2024-01-23南阳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各项待遇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1-23在购买机动车后,上牌选号就是下一步的“必修课”,然而很多的车主对于车辆上牌时的操作不是很了解,希望本地宝整理可以帮助你们。
(0)人喜欢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