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8人气:作者:佚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3〕119号)规定,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实际缴费额度=基数*缴费比例,以最低基数为例每月需要缴纳715.8(=357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