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5人气:作者:佚名
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信息来源: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公规〔2024〕3号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6-25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6-252024中考期间,呼和浩特市公交将提供一系列助考、护航措施,助力中考生顺利应考。
(0)人喜欢2024-06-25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三支一扶。
(0)人喜欢2024-06-25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6-25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6-25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6-252024中考期间,呼和浩特市公交将提供一系列助考、护航措施,助力中考生顺利应考。
(0)人喜欢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