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4人气:作者:佚名
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局: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2〕158号)、《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民政局<关于认定城市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标准的通知>》(洛建〔2019〕9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17号)等相关文件,现将城镇廉租住房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且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申请家庭名下无房产或人均房产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含17平方),均应将其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政策来源:关于公布城镇廉租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为您介绍洛阳市城镇廉租住房认定标准。洛阳市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0)人喜欢2024-09-049月2日起,我公司将对城区供热系统陆续注水试压,需要办理新入网申请及阀门安装业务的用户请于9月20日前到热力公司咨询办理。
(0)人喜欢2024-09-042024年9月2日起陆续对伊川城区的供热设施进行注水试压工作。请您近期关注各小区(区域)张贴的注水试压通知。
(0)人喜欢2024-09-042024年9月2日起陆续进行注水试压工作。请您全程留意家中的供热设施是否异常,以避免因设施跑水等意外致使您或邻居蒙受损失。
(0)人喜欢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