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人气:作者:未知
徐州员工共能自愿弃缴社保吗?
答: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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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可以不买社保吗?
答:不可以!试用期内,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职工最终能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不参保,职工在试用期间不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而且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徐州市公司员工处于试用期,单位也应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信息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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