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5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条件
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和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
1.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
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0)人喜欢2024-03-05赣州市中心城区第七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将于3月5日开始申请!申请流程,详见正文。
(0)人喜欢2024-03-05小病优先考虑社区医院。如果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之类的小病,选择就近社区医院就诊更省钱,因为一般社区医院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
(0)人喜欢2024-03-052023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云医保〔2023]105号),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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