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新政解读(泰州市网约车)

时间:2024-09-14人气:作者:佚名

泰州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新政解读(泰州市网约车)

  《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方便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修订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约车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于2022年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而我市于2017年制定、2019年第一次修订的《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与最新文件精神已不能完全契合,需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服务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以加快推进我市网约车合规化为目标,《实施细则》主要在网约车平台和车辆准入条件、驾驶员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优化网约车平台准入条件。

  删除网约车应当设立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有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只需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便于网约车平台公司来泰从事经营,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加快网约车运营合规进程。

  调整优化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一方面,在《实施细则》中不再明确车辆车龄、轴距、价格等具体条件,车辆只需符合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即可。另一方面,为动态优化市场运力供给,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的,明确了“公安部门根据注销相关材料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强化网约车退出管理。

  三是保障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

  取消了驾驶员本地户籍限制,便利驾驶员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明确了网约车平台要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强化驾驶员劳动保障。删除了要求驾驶员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规定,减轻驾驶员负担。

  政策来源:http://www.ta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jd/zcwjjd/2024n/art/2024/art_4e89061060ed4537b5b54829d71acc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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