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2人气:作者:佚名
2024年宁波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一览
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待遇
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至65%,其他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慢性病门诊病种范围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上述12种慢性病病种中,已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的,其待遇标准、用药、就医管理办法等按门诊特殊病种现行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取慢性病治疗药品,也可凭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Bi5BHFdlef5Zoeq8fefgPw
宁波医保实施惠民新政,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
(0)人喜欢2024-01-02宁波医保实施惠民新政,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
(0)人喜欢2024-01-02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或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0)人喜欢2024-01-0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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