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佛山离婚手续怎么办)

时间:2024-07-16人气:作者:未知

佛山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佛山离婚手续怎么办)

  一、离婚申请预约方式

  1.可登录“广东民政婚姻网上预约系统”申请预约办理。

  网址:http://www.gdhy.gov.cn/

  2.关注“佛山民政”“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3.进入并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后,点击左上角选择“佛山市”,再点击下方的“办事”,【人生事】栏目,点击【婚姻】,进入婚姻登记的服务页面,选择“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即可。

  温馨提示:

  1.首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申请,选择“离婚登记申请”进行预约办理。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正式办理离婚登记,选择“离婚登记”进行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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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办理材料准备

  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提供下述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要求:

  1、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男女各一版面。

  2、若属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及集体户口簿本人页原件,若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则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挂靠单位公章。

  3、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任意一方可提供佛山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均可以办理结婚(婚姻)登记。

  5、军人提交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要求:

  1、复印格式:结婚证首页以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2、如当事人双方其中一方的结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去办理离婚手续;

  如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均损毁或均遗失,可到办理结婚的登记机关打印结婚档案,凭结婚档案办理离婚手续,无需补领结婚证。

  (3)、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

  要求:

  1、《离婚协议书》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名。

  2、《离婚协议书》的参考式样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查看相关指引及表格。

  申请发放离婚证时,除上述材料外,应一同带齐下述所有材料。

  (1)、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正面半身免冠红底照片。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等不可使用。

  (2)、《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遗失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双方共同准备离婚协议,持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

  由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

  离婚双方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则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离婚双方应持上述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和双方意愿进行审查。若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则不予办理。

  5、登记(发证)

  若婚姻登记机关按予以登记,则发放离婚证。离婚证内页第5页下方空白处统一打印二维码,每本婚姻登记证对应一个二维码,显示婚姻登记状况。

  备注:

  市民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后,在“专区”栏中选择“民政服务专区”,点击“进入婚姻服务大厅”,再点击“结(离)婚证二维码扫码识别”,即可启用扫码识别窗口。扫码后,“粤省事”平台将通过后台调用“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二维码相对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并显示婚姻登记双方个人信息。

  四:办理地点

  1、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方式:0757-82028880、0757-82028881

  办公地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办证大厅,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

  2、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方式:0757-86258192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山南海金融公园5号馆、8号馆

  3、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方式:0757-22601314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欢乐大道1号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玫瑰广场1栋103号铺(摩天轮旁边)

  4、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方式:0757-88988193

  办公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5、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方式:0757-87705494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大道“河口百年车站主题公园”18 号楼(西南街道办事处对面)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注意事项

  1、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

  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2、全市各区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预约制。我市户籍居民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或“粤省事”小程序进行预约申请。

  3、离婚协议书参考式样最新版:点击下载

  4、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在受理时间内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办理费用:

  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费,免费办理。

  点击查看佛山离婚全指南

标签: 婚姻登记  机关  婚姻  户口簿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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