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有哪些特殊药品不能用居民医保直接结算?

时间:2024-01-26人气:作者:佚名

咸阳有哪些特殊药品不能用居民医保直接结算?

  咸阳市作为就医地和参保地,托法替布、索拉非尼、安立生坦、硼替佐米、阿比特龙、苯达莫司汀、比卡鲁胺、古非替尼、伊马替尼、培美曲塞、阿扎胞苷等11种特殊药品执行集采价格,不能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注:参保人员在就医地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备案审核后,携带相关资料返回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一. 医保药品报销比例跟哪些因素有关呢?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有基本自付比例,并且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注:具体医保药品的报销比例与参保群众参保性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药品分类(甲类、乙类),就诊医院的医院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就诊形式(住院、门诊)等有关,除此之外,还与患者是否涉及门慢特、双通道等待遇有关。

  . 如何办理职工的医保退休认定?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以人社部门退休批文为准),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含折算年限)满15年的,其退休人员身份经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认定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对于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按在职人员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进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认定,因工作原因跨区域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缴纳。

  (2)职工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5年折算为1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4)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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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年限  医保  参保  药品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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