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人气:作者:佚名
河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8:00至15日9:00
报名入口: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报名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
3、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5、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历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凭在读学历申请相应类别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含3+2)专科、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
(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6、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四项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1-0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
(0)人喜欢2024-01-03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个人缴费总额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
(0)人喜欢2024-01-03威海处于缴费年龄段的参保人在省内迁移户籍,应在新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无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0)人喜欢2024-01-0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
(0)人喜欢2024-01-03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四项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及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1-0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2日开始。
(0)人喜欢2024-01-03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个人缴费总额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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