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2人气:作者:未知
根据4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限养区指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和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建成区。
非限养区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犬只如何管理?
在划分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后,限养区内每户原则上限养一只犬,但是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根据需要饲养必要的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除外。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四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和单位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者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禁养犬品种目录以及大型犬标准,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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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狗限养区指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和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建成区。
(0)人喜欢2024-04-124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跟之前的政策比有什么变化呢?
(0)人喜欢2024-04-12企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0)人喜欢2024-04-12生育津贴是等待职工生产结束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申领生育津贴,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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