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独生子女奖励网上申报流程 山东省泰安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时间:2024-02-08人气:作者:佚名

泰安独生子女奖励网上申报流程 山东省泰安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一、奖励扶助对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是指具有山东省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22年11月1日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及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二、申报程序

  1、登录“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城市奖扶”模块。

  2、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别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进行申报,申请人自己不能确认的,可以向户籍所在的村(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咨询后选择填报。

  三、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①申请人身份证正面;

  ②申请人户口本索引页及单页;

  ③配偶身份证正面(离异丧偶的可不提供);

  ④子女身份证正面;

  ⑤独生子女父母证明,请到计划生育关系的管理单位或村居开具;

  ⑥退休相关证明,包括退休证(含电子退休证)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

  提交申请后可以线上查看审核进度,了解审核进展情况。如果审核驳回, 可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修改填报信息”按钮, 修改历史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及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尽快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提交线上申请,完成资格确认,避免影响奖励扶助金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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