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人气:作者:佚名
答: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设有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西海岸和城阳6个考区,60个考点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点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青岛第一中学 | 市南区单县路46号 |
青岛第五中学 | 市南区上杭路5号 |
青岛第二十四中学 | 市南区云南路287号 |
青岛第二中学分校 | 市南区江西路70号 |
青岛第二十六中学 | 市南区京山路18号 |
青岛第三十九中学初中部 | 市南区登州路5号 |
青岛第五十七中学 | 市南区江西路152号 |
青岛第五十九中学 | 市南区延安三路216号 |
青岛市市南区琴岛学校 | 市南区四川路1号 |
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 | 市北区延安路90号 |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 市北区台东一路27号 |
青岛第十六中学 | 市北区鞍山路5号 |
青岛第十七中学 | 市北区杭州路80号 |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 市北区海泊桥159号 |
青岛第二十一中学 | 市北区淮阳路23号 |
青岛大学市北附属中学 | 市北区大连路18号甲 |
青岛旅游学校 | 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 |
青岛烹饪职业学校 | 市北区平安路24号丁 |
青岛第三十四中学 | 市北区长春路2号 |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 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 |
青岛第三十七中学 | 市北区上海路7号 |
青岛第四十二中学 | 市北区镇江路27号 |
青岛第四十四中学 | 市北区瑞昌路108号 |
青岛第四十七中学 | 市北区上清路10号 |
青岛第五十中学 | 市北区嘉善路17号 |
青岛第五十三中学 | 市北区南京路318号 |
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 | 市北区河清路40号 |
青岛第六十五中学 | 市北区同安二路12号 |
青岛第六十六中学 | 市北区杭州路3号乙 |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 市北区银川西路236号 |
青岛第三十九中学市北分校 | 市北区汝阳路25号 |
青岛弘毅中学 | 市北区周口路67号 |
青岛市北中学 | 市北区新宁路17号 |
青岛第三中学 | 李沧区永平路57号 |
青岛沧口学校 | 李沧区临汾路101号 |
青岛第三十一中学 | 李沧区永清路46号 |
青岛第三十三中学 | 李沧区永平路107号甲 |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 | 李沧区永年路25号 |
青岛第五十八中学 | 李沧区九水路20号 |
青岛第六十一中学 | 李沧区东山三路3号 |
青岛第六十二中学 | 李沧区万年泉路51号 |
青岛第六十三中学 | 李沧区虎山路1号 |
青岛李沧区实验初级中学 | 李沧区九水东路249号 |
青岛第二中学 | 崂山区松岭路70号 |
青岛第六十七中学 | 崂山区海尔路15号 |
青岛第六十八中学 | 崂山区九水东路619号 |
青岛市崂山区第五中学 | 崂山区九水东路629号 |
青岛市崂山区第六中学 | 崂山区崂山路183号 |
青岛市崂山区第七中学 | 崂山区劲松七路237号 |
青岛市崂山区实验初级中学 | 崂山区劲松八路117号 |
西海岸新区第一高级中学 | 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6号 |
西海岸新区致远高级中学 | 西海岸新区前湾港路888号 |
西海岸新区实验高级中学 | 西海岸新区向阳岭路211号 |
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 | 西海岸新区墨香路597号 |
西海岸新区第五高级中学 | 西海岸新区银桥大街189号 |
城阳区实验中学 | 城阳区春阳路169号 |
城阳区第二实验中学 | 城阳区礼阳路107号 |
城阳第五中学 | 城阳区宝安路7号 |
城阳第四中学 | 城阳区阜城路511号 |
城阳第六中学 | 城阳区育英路107号 |
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育、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
(0)人喜欢2023-12-20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育、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
(0)人喜欢2023-12-20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续租,除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0)人喜欢2023-12-20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续租,除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外,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等材料。
(0)人喜欢2023-12-20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设有市南、市北、李沧、崂山、西海岸和城阳6个考区,60个考点。
(0)人喜欢2023-12-20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育、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
(0)人喜欢2023-12-20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育、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
(0)人喜欢2023-12-20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续租,除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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