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8人气: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0)人喜欢2023-03-181、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
(0)人喜欢2023-03-1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⒈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⒉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⒊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⒋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0)人喜欢2023-0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
(0)人喜欢2023-03-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
(0)人喜欢2023-03-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0)人喜欢2023-03-181、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
(0)人喜欢2023-03-1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⒈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⒉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⒊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⒋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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