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6人气:作者:佚名
一、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如何主张?
共同债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离婚协议中或者法院在判决时有涉及这一事项的,可以按照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执行,没有的话,债权人向任何一方履行债务后,领取债权的一方需要和另一方进行分割,不同意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笔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处理。
三、离婚后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起诉流程:
1、准备证据
2、写起诉书(提起诉讼)
3、立案受理
4、缴纳诉讼费
5、等待排期开庭
6、开庭审理
7、等待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8、对方上诉或判决生效(调解书10天,判决书15天)
9、若判决生效,对方未按期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共同债权就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之后是可以由夫妻任何一方向债务人进行主张,但这需要由双方协商好,而且一般在向债务人主张时,另一方也必须要知情,这样才能保障到三方的合法权益。
弟弟患精神病住院了,无法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可以代理他向法院起诉离婚。
(0)人喜欢2024-04-26根据涉外婚姻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若是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对于夫妻人身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0)人喜欢2024-04-26违建和按什么标准赔偿的问题谈不好,赔偿就不可能高。因为城中村特殊的土地性质和地理位置,现实中征收方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如果被拆迁人没有拿到合理的满意的补偿,那一定不能签字,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通
(0)人喜欢2024-04-26无证房屋≠违法建筑,在拆迁时应该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与因历史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
(0)人喜欢2024-04-26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主张,共同的债权就是属于共同的财产,这笔财产是可以由双方共同的来进行分配,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好一般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0)人喜欢2024-04-26弟弟患精神病住院了,无法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可以代理他向法院起诉离婚。
(0)人喜欢2024-04-26根据涉外婚姻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若是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对于夫妻人身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0)人喜欢2024-04-26违建和按什么标准赔偿的问题谈不好,赔偿就不可能高。因为城中村特殊的土地性质和地理位置,现实中征收方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如果被拆迁人没有拿到合理的满意的补偿,那一定不能签字,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通
(0)人喜欢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