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3人气:作者:未知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后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吗?
相关司法解释并规定婚后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界定?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当然,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约定制的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各自的婚前债务,婚后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有明确的约定,一方或双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则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夫妻仍应就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理应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经营期间的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影响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性质,因为一方自愿将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方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法律没有必要加以限制或附条件。
公民、单位若是遇到他人向自己借款的情形,可以通过询问等的方式,判断对方是否已经结婚,若已经结婚,则还需要判断举债是个人意思表示、还是双方共同同意后才实施的行为。对于后一种情形,可以将其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不管父母是否把财产留给你,这个义务是无法免除的。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财产
(0)人喜欢2024-05-03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我们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居住权还没有设立,根据《民法典》第368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
(0)人喜欢2024-05-03在日常交往范畴之内赠送财物及消费行为,属于一般性质的赠与,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与已经实际履行,分手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0)人喜欢2024-05-03一、思考婚姻的未来;二、收集离婚证据;三、收集财产证据;四、收集抚养权证据。离婚冷静期不能只有等待,还要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我们的利益。
(0)人喜欢2024-05-03相关司法解释并规定婚后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原则上,对于婚后产生的债务,若是一方声称该债务属于另一方个人的债务,那么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举证不能的情形,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会认定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0)人喜欢2024-05-03《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不管父母是否把财产留给你,这个义务是无法免除的。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财产
(0)人喜欢2024-05-03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我们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居住权还没有设立,根据《民法典》第368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
(0)人喜欢2024-05-03在日常交往范畴之内赠送财物及消费行为,属于一般性质的赠与,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与已经实际履行,分手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0)人喜欢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