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佚名
一、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等情形。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民事案件审理终结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三、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造成诉讼中止的情形比较多,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只能等到造成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再继续恢复审理,因为特殊原因不得已中止审理的,中止审理的时间并不进入法院审理时限。
国家机构下达的决议、命令,立法性质,司法性质的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都不受著作权的保护,无法取得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继受的方式取得著作权,也可以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获得著作权。
(0)人喜欢2023-09-05犯罪未遂和教唆未遂所属的范围不同,法律概念不同,根本性质不同,构成的特征不同,定罪后的处罚意见也不相同,犯罪未遂是指由于客观原因的存在,没有实施犯罪活动,教唆未遂是指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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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3-09-05《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是,一方当事人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继续参加诉讼,当前的民事纠纷需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审理依据,但另一案件还没有审理完结,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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