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行政救济方法有什么(著作权侵权行政救济方法有什么不同)

时间:2023-10-22人气:作者:佚名

著作权侵权行政救济方法有什么(著作权侵权行政救济方法有什么不同)

一、著作权侵权行政救济方法有什么?

要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权利人遇到版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构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著作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损失?

1、直接损失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

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

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仅限于对受害人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包括因侵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因侵害精神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归入财产损失范围。

著作权中有侵权就要有对策,要选最有效的方式,侵权人需要赔偿著作权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由于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的减少,这些都属于直接损失,精神损害只限于受害人人身精神权益损害赔偿。

标签: 手段  著作权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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