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1人气:作者:未知
近些年来,伴随三农政策的设计越来越完善,农村发展越来越好,农村土地也能带来高收益,农民致富越来越快。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补偿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农村土地也就成了很多人眼里的金饽饽。而一些地方的村干部也就动起了“歪脑筋”。吃农民的,拿农民的补偿款。农民朋友很多时候是吃了“哑巴亏”。
土地征收农民补偿款63万元竟被“吃”了?
2010年12月22日,邓某大学毕业后,考取了大学生村官,在郑州高新区一个村任社保员。
107国道改道,要穿过京珠高速公路。为使京珠高速运行不受影响,需修一条京珠高速保通辅道。
经测定,该辅道要临时占用邓超所在村的45亩土地。按每亩3.7万元的补偿标准来算,该村因此获得了国家165万元的土地补偿款。
补偿款到账后,村里便开始组织人员丈量各家各户被征用土地的亩数。几天后,土地丈量结束,实际占用亩数为38亩,其中有10多亩的林地。这样,总体算下来,165万元的土地补偿款给村民兑付后,就有了63万元的多余。
然而实际土地丈量后,有63万元的多余款没“主儿”。村干部悄悄制定征地补偿款分赃规则。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3个村民组组长打起了“主意”:他们各自拿了一份后,又安排邓某再为每个人虚报一个名字,用这个名字冒领占地补偿款。就这样,一笔63万元的巨款被“消化”掉了。
随后村干部贾林等5人受到法律惩处。邓某也被带走协助调查。
“这些本该属于我们老百姓的钱,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就被他们私吞了!”今年79岁的郑红海老人拿着检举信说道。
据居民介绍,按照国家政策,城北村每年约能拿到八百多亩的退耕还林补偿款,如果按每亩105元计算,约有近八万块钱。但是居民从2002年开始,有三年的时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共有二十四万多元。
这笔补偿款还只是一部分,村领导还向上级部门虚报了四百多亩农田,这些农田多年累计的粮食补助款,据居民估计约有二十万元,同样也不知去向。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征收土地补偿的费用村干部会以各种形式来克扣,有的利用亲属关系,有的增加补款人员,甚至有的直接贪污。
2018年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款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而说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归经营使用者(投入者)所有的;安置补助费是直接归被征地农民所有,或直接用于对被征地农民的工作和社保安置的。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发放基本不存在问题;安置补助费最终到达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形式有可能是现金,也有可能是保险等。通常情况下,这两部分的补偿费用归属存在争议的可能性较小。
而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占大头的土地补偿费,通常是先发放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以村为单位的,就是发放到村委会,然后由村委会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召开村民大会统一制定分配方案。
这个环节就会出现很多猫腻,而作为我们老百姓,我们可以做什么?
作为村民,面对村干部私吞补偿,我们能做什么?
(一)经常村民电话咨询我们说,我们对村干部分配方案存在不满意,我们该怎么做?
村民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确定村委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组织了相关村民大会,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相关档案是否有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有效签字。
假如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成员真的存在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未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擅自违法作出分配决定的,村民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决定,并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村委会干部违反当地的相关规定,截留超过规定最高比例的土地补偿费的。
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举报,由乡镇政府监督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按照合法合理的标准给予自己补偿。
(三)村干部自身贪污,严重可获刑。
最后一种就是我们上述案例发生的情形,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说某地某村村干部私吞村民征地补偿款,村干部就可能存在贪污受贿或职务侵占等罪名。
村民可以向村务监督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举报,请求相关单位对村委会问题成员进行查办。
以上只是仅仅举了三种村民常见的情形,村干部私吞补偿款的方式远远比我们所列举的还要多,村民更应该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司法拘留期限是15天的时间。可以采取拘留的人员是由人民法院交给公安机关来进行看管的,在拘留期间对被拘留的人员,承认并且改正错误的情况之下,那么人民法院是可以决定对此提前解除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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