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稷山中学第二轮教师招聘报名及考试

时间:2024-01-02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绍兴稷山中学第二轮教师招聘报名及考试

  绍兴市稽山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报考如下: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0日。

  报名材料:1、《绍兴市稽山中学2024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

  2、提供以下扫描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可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已毕业的,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认证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前一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认证证书),并提供现学段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或其他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相关佐证材料;个人在高校期间的成绩证明、各级各类个人荣誉证明等。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要求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82887366@qq.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毕业学校”。报名材料提交不完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专业能力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面试

  采用面试、追问、交流的方式,主要考核个人学科专业综合能力。总时间10分钟。

  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轮得分75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教学能力测试

  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抽签教学内容作40分钟准备,模拟上课10分钟。

  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以5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轮得分75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分=专业能力面试分×50%+教学能力测试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分相同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由专业能力面试得分高者录取。

  (四)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

  (2)参加体检。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引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考察后放弃,缺额不再增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后,在学校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七)聘用

  2024年7月31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目前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教师招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8095508。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报到时无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 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4.符合绍兴市人才招引政策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奖励。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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